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

偷心

偷心是很奇怪的说法,失恋后,被甩的一方要求甩人的一方把偷去的心交还,更是啧啧怪事。世上本无偷心贼,由始至终,每个人的心脏都好好地安放在各自的胸膛中,内有人能把它盗走。只有心脏的主人能够替心脏作主,是把它送出去,还是收回来。不不不,心脏的主人对心脏的权利仅限于送出去,却不能保证能收回来。送出去的心,像嫁出去的娘,回头与否,充满悬疑。于是,才有了“偷心”一说吧?明明是心脏的主人把心脏送了出去,结果,再也收不回来,只好无奈而悲愤地痛骂对方是偷心的贼。

事实上,一个人如果不再需要另外一个人了,别人的心脏是得物无所用的,被珍惜的时候,心脏和爱情是一份礼物。不被珍惜时,心脏和爱情不过是累赘和负担。甩人者在甩人的同时,往往把后者的心脏一同甩了出去。所以,被甩者不必高声哭闹,要别人归还心脏,自己俯身,把它从尘埃中捡回就好。爱情这游戏,本来就是愿赌服输者准备的,已经输了感情,不能再输尊严。

把心送出去之前,最好参照借钱给人的法则,首先,做好一去无回的最坏打算。其次,要衡量自己的收支状态,确保收不回的钱不会撼动你自己的经济命脉,也就是说。你必须确保自己没有那颗心,仍能好好地活着。毕竟,爱情再怎么重要,也不该让它左右我们的人生和生活。人生某几个瞬间,爱情是一切。剩余时间里,它不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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